康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康国土资字(2016)002号
经康保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保县国土资源局拟对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张家口国融拍卖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 让 年 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2016)002 | 康保县第四中学北 侧、绿景华城东侧 | 7369 | 居住 | ≤1.5 | <28% | ≥35% | 70 | 3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但存在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例举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4月13日至2016年05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4月13日至2016年05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出让文件要求相关有效证件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04日16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并注明(2016)00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保县国土资源局、张家口国融拍卖有限公司,三方将在2016年05月0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的方式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报名情况确定,确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买人。
1、如确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会时间为2016年05月05日15时00分,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2、如确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报名和领取出让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05月17日17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05月17日16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05月17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6年05月05日9时至2016年05月19日15时00分。地点: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前请自行踏勘。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出让文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详细规划要求按照该宗地《康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要求的复函》执行。
(五)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康保县建设大街路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黄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3-5525089 0313-4162208
单位名称: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868001 0400 110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康保县支行
张家口国融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