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商务厅拍卖企业联合会审小组审核,下列单位符合拍卖企业设立条件,现予公示:
序号 | 拟设企业名称 | 企业住所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1 | 江苏利德拍卖有限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06幢四楼 | 钟春明 | 500万元 |
2 | 常州中吴拍卖有限公司 | 常州市秋水云庐花园2幢-1 | 叶当当 | 100万元 |
3 | 苏州常客隆拍卖有限公司 | 常熟市海虞北路27号 | 包乾申 | 100万元 |
4 | 江苏兆利拍卖有限公司 | 镇江市大西路398号四楼4003室 | 郭峰 | 500万元 |
公示日期为2012年4月12—1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署实名反映并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江苏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邮政编码:210008。
江苏省商务厅拍卖企业联合会审小组
2012年4月12日